新強條出臺——防煙排煙又有新變化!
住建部批準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為GB 55036-2023,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。
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,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。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范不一致的,以本規范的規定為準。
? 取消了“不應采用土建風道”要求;
? 風道取消了風速的限制,提高了密閉性要求;
? 機械加壓送風,取消“頂部1㎡固定窗”;
? 自然通風,取消“頂部1㎡開窗或口”;
? 避難間防煙自然通風不再用兩面開窗;
廢止強制性條文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GB 51251-2017第3.1.2、3.1.5(2、3)、3.2.1、3.2.2、3.2.3、3.3.1、3.3.7、3.3.11、3.4.1、4.4.1、4.4.2、4.4.7、4.4.10、4.5.1、4.5.2、4.6.1、5.1.2、5.1.3、5.2.2、8.1.1條(款)。
重點變化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1.3 機械加壓送風管道和機械排煙管道均應采用不燃性材料,且管道的內表面應光滑,管道的密閉性能應滿足火災時加壓送風或排煙的要求。
圖圖規范解讀:
取消了對風速的限制,提高了對消防網管密閉性要求。
此外,取消了“不應采用土建風道”的規定,金屬風管耐久年限一直是個問題,從新規來看只要土建風道能做到內表面光滑、密閉性能滿足要求應該是可以的。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3.3.11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封閉樓梯間、防煙樓梯間,尚應在其頂部設置不小于1㎡的固定窗。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,尚應在其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㎡的固定窗。
圖圖規范解讀:
①、“固定窗”的主要痛點,在于“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封閉樓梯間、防煙樓梯間其頂部設置不小于1㎡的固定窗”,這幾乎是不可能做成的,可以說是一項無理規定,比如對于核心筒置于中間的建筑,尤其是對于辦公建筑.
交通核設置于中間,該如何設置其“頂部的1㎡固定窗”?即使到了一層,外面也是門廳,根本無法實現。此條取消可以說是大快人心!!!
②、“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,尚應在其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㎡的固定窗。”這條取消對于設計來說影響不大,可以說今后設計將會更加靈活了。
比如,雖然防煙樓梯間靠外墻,但沒有再強制要求必須要設置固定窗了,若考慮到采光需求,設置固定窗也是可以的。
再比如,對于商場來說,雖然防煙樓梯間靠外墻,但為了建筑立面需要,其也可不設置固定窗。
3.2.1 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封閉樓梯間、防煙樓梯間,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.0㎡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;當建筑高度大于10m時,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.0㎡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,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。
圖圖規范解讀:
①、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封閉樓梯間、防煙樓梯間,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.0㎡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。
“最高處1.0㎡”是困擾所有設計師的一個大難題,尤其是對于地下樓梯間,是很難實現的,新規取消后,將會對設計帶來很大便利。
②、當建筑高度大于10m時,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.0㎡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,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。
新規取消了后,帶來一個困惑:樓梯間自然通風失失去了衡量標準,但從實際情況來看,大概率還會延用原規定或設置要求適當從寬,但對于地下室自然通風來說,地下室的開窗是否也有面積要求未知。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諸多詬病,本身存在很多不嚴謹的地方,此次新規對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也有了更新更嚴謹的規定。 比如: ① 避難間防煙自然通風不再用兩面開窗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3.2.3 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避難層(間)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,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層(間)地面面積的2%,且每個朝向的面積不應小于2.0㎡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2.4 采用自然通風方式防煙的避難層中的避難區,應具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,其可開啟有效面積應大于或等于避難區地面面積的2%,且每個朝向的面積均應大于或等于2.0㎡。避難間應至少有一側外墻具有可開啟外窗,其可開啟有效面積應大于或等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2%,并應大于或等于2.0㎡。
圖圖規范解讀:
現行規定對避難層和避難間采用自然通風時的要求是一樣的:“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”,此要求對于超高層建筑的避難層來說,比較容易實現,但對于避難間來說要設置不同朝向的外窗,就不合理了。
新規對避難層與避難間的規定分別做了要求,細化了避難層的避難區、避難間的防煙要求,并且明確了避難間的自然通風要求:避難間應至少有一側外墻具有可開啟外窗,其可開啟有效面積應大于或等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2%,并應大于或等于2.0㎡。補充了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中的漏洞,規范也越來越趨向嚴謹化了。
② 補風系統中,明確了建筑面積小于500㎡的房間為地上房間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4.5.1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積小于500㎡的房間外,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應設置補風系統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3.6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地上建筑面積小于500m2的房間外,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應能直接從室外引入空氣補風,且補風量和補風口的風速應滿足排煙系統有效排煙的要求。
圖圖規范解讀:
此前只說明了建筑面積,未具體說明部位,新規給出了更明確要求。
其他變化
①、一般性條文升為強制性條文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4.1.2 同一個防煙分區應采用同一種排煙方式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3.1 同一個防煙分區應采用同一種排煙方式。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3.4.4 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滿足走廊至前室至樓梯間的壓力呈遞增分布,余壓值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前室、封閉避難層(間)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Pa~30Pa;
2 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Pa~50Pa;
3 當系統余壓值超過最大允許壓力差時應采取泄壓措施。最大允許壓力差應由本標準第3.4.9條計算確定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2.5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應滿足不同部位的余壓值要求。不同部位的余壓值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前室、合用前室、封閉避難層(間)、封閉樓梯間與疏散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Pa~30Pa;
2 防煙樓梯間與疏散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Pa~50Pa。
②、合用前室的防煙樓梯間,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要求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3.3.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,其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,且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。
3.1.5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2 當采用合用前室時,樓梯間、合用前室應分別獨立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。
3 當采用剪刀樓梯時,其兩個樓梯間及其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2.2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對于采用合用前室的防煙樓梯間,當樓梯間和前室均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,樓梯間、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;
2 對于在梯段之間采用防火隔墻隔開的剪刀樓梯間,當樓梯間和前室(包括共用前室和合用前室)均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,每個樓梯間、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均應分別獨立設置;
3 對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,其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,且每段的系統服務高度不應大于100m。
圖圖規范解讀:
新規對于采用合用前室的防煙樓梯間,其樓梯間、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應分別獨立設置的情況,給予了更明確的規定:“當樓梯間和前室均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時”。
此外,對比防煙排煙第3.3.1條,新規更明確了每段高度為“系統服務高度”。
③、明確公稱風量用于計算風壓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3.4.1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風量不應小于計算風量的1.2倍。
4.6.1 排煙系統的設計風量不應小于該系統計算風量的1.2倍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1.4 加壓送風機和排煙風機的公稱風量,在計算風壓條件下不應小于計算所需風量的1.2倍。
④、表述方式調整
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
5.1.2 加壓送風機的啟動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現場手動啟動;
2 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啟動;
3 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;
4 系統中任一常閉加壓送風口開啟時,加壓風機應能自動啟動。
5.2.2 排煙風機、補風機的控制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現場手動啟動;
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啟動;
3 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;
4 系統中任一排煙閥或排煙口開啟時,排煙風機、補風機自動啟動;
5 排煙防火閥在280℃時應自行關閉,并應連鎖關閉排煙風機和補風機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1.5 加壓送風機、排煙風機、補風機應具有現場手動啟動、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啟動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動啟動的功能。當系統中任一常閉加壓送風口開啟時,相應的加壓風機均應能聯動啟動;當任一排煙閥或排煙口開啟時,相應的排煙風機、補風機均應能聯動啟動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最新規定
11.3.5 下列部位應設置排煙防火閥,排煙防火閥應具有在280℃時自行關閉和聯鎖關閉相應排煙風機、補風機的功能:
1 垂直主排煙管道與每層水平排煙管道連接處的水平管段上;
2 一個排煙系統負擔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;
3 排煙風機入口處;
4排煙管道穿越防火分區處。
圖圖規范解讀:
新規范對防煙排煙標準第5.1.2、5.2.2-1~4條進行了合并,將防煙排煙標準第5.2.2-5條調整至新規第11.3.5條。
“頂部”指哪里——未明確 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最惱人的三條: 從新規來看,已經去除了兩條大難題,而大家最關心的頂部送風的“頂部”到哪指哪里依然沒有明確。
尤其是對于住宅建筑,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墻面,到底對前室有多大意義。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已發布,且不久將要實施,相信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也會很快迎來修訂,我們拭目以待。